北京海淀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全程快速办理、全市较低价

时间:2021-02-22 04:44:30 买帖  | 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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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玖恒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准成立的知识产权领域专业服务代理机构。

业务范围涵盖高新企业认定、计算机软件登记、作品著作权登记、双软认定、商标申请、专利申请、项目申请、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植物新品种保护等知识产权服务领域。

专门从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自成立以来就一直致力于知识产权等事务,已培养出一批专业技能优秀、从业经验丰富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以及来自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具有多年专利审查经验的资深审查员,其代理人都毕业于国内著名高等理工科院校。且秉承“高质量、高效率、高信誉”的企业服务宗旨,奉行质量第一、忠实客户的企业原则,勤勉尽责、积极认真,在机械、电子、化工、物理、生物、医药、通信等诸多领域处理了大量复杂疑难案件,也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 

以专业知识为基础,以客户利益为导向,实时掌握本行业国内外最新动态,从而确保服务的新颖性和精准度。

以期最大限度地利用集体智慧和团体优势,竭诚为各行各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高效、优质、专业的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员工个人所得税可分期

自2016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将会做出新的调整,企业职工、技术人员可分期缴纳税款、减轻纳税负担。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出台的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股东和相关技术人员一次缴纳确有困难,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据相关工作人员昨日提醒,符合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了解详细政策内容、具体执行时间、办税流程、申报要求、资料报送及管理要求等,按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切实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实惠。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有哪些?

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注:对细分产品(服务)收入填写好与《重点领域》对应的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产品收入

产品收入是指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的产品的销售收入。

(二)技术性收入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 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4.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高新企业上市的几点税务风险

很多企业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之后,立刻马不停蹄地奔向上市之路。高新技术企业如果能成为上市企业,那么在高新技术、国家政策倾斜度、融资速度等方面,都占有鲜明的优势,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也会增强。也正是因为有如此多的优惠,也有很多企业在申请高新认定的时候存在一定的“弄虚作假”,对于这样一类的高新企业,上市的过程中会存在以下几点的税务风险。

首先,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称号存在随时被撤换,以前少缴的税收要补缴的风险。2013年1月,三部委联合发布《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以来,各级税务、科技、审计部门不但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各省市先后撤销了一批不符合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而且,即使通过了“高新认定”,如果某些指标不达标,也无法享受所得税优惠。例如,北京市就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应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否则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另外,有不少企业为了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购买专利以求通过审核,但往往购买的专利和企业的主营业务和产业并无多大的关联,企业所取得的知识产权在实际生产活动没有得到运用,也就是不符合“核心性”这一要求。仅仅只是满足了对专利数量的要求,而所谓的核心知识产权和企业主营业务关联不大,会给企业带来相当大的风险。而要成为上市公司,财务等相关信息就要公开,而主管部门在高新资质认定审核中,会对企业的专利和研发费用等给予更加严格的要求和审查。上市公司因为这些原因被撤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也不在少数。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哪些?又应该怎样提供这些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新产品或者新技术证明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生产批文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一、知识产权: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6项以上或者1项以上发明专利。

二、独占许可协议:指企业与知识产权合法拥有者签订的5年独占许可协议,享有5年以上的排他使用权,在此期间技术供应方(知识产权拥有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该项技术。

三、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材料:1、列入国家各级科技部门、经济部门的新产品试制计划,提供立项批文或立项部门颁发的新产品证书;2、通过有资质的查新机构通过查新得出的结论,提供查新报告。

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书。

五、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提供企业近年列入国家、省级各类计划包括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支撑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计划、创新基金等计划立项批文或颁发的证书。

六、生产批文:对实行生产批文或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生产批文或许可证。实行许可证管理的,提供有关单位发放的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新药证书,不属于生产批文或许可证管理的,则可以不提供。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指企业开展创新活动而上面又未提及的证明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项费用科目的归集范围

(1)人员人工

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直接投入

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设计费用

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5)装备调试费

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6)无形资产摊销

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认定过程中,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8)其他费用

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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