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常平高新企业认证,可靠丨易用丨平价

时间:2022-02-09 22:19:14 买帖  | 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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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注业务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双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商财税业务代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是花钱就能解决的事

认证高新技术企业到底能获得哪些好处?获得此项认证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小编今天就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知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创业者经常聊到的话题之一,此类称号既可以增加公司美誉度,也能为公司的税收带来一定优惠。但关于高新技术认定,存在一种误区,认为只要肯花钱就能把高新认证拿到手。事实上,可能不是那么回事 :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都有哪些好处(以北京为例):

1、提高企业美誉度。

2、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10%。(节税额40%)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50%。

4、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及管理人才可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5、北京市企业高管及技术骨干,同时取得北京市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士以上学位者,可直接申办北京市户口。

6、政企采购优先高新技术企业。

7、企业信用贷款额度,远高于其他普通企业;

能够被当地科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当然不能轻易放手。而认定的条件也是有一定门槛的。从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来看,获得该项认定需要满足:

1、注册满一周年的中国境内大陆企业。

2、近三年内有知识产权。(可以是并购来的,第三方赠予的,自主研发的,或取得知识产权五年独占许可的)

3、企业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行业)

4、科技人员专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30%以上,研发人员占10%以上。

5、销售收入2亿元以下企业,近三年研发费用投入不得低于企业销售收入4%; 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近三年研发费用投入不得低于企业销售收入3%。(注:境内研发投入不得低于总研发投入的60%。)

初创公司为了税收和市场打开的便利,对于高新企业这样的认证有更大的需求。此类公司普遍面临的问题,除了年限达不到要求或者知产核心能力不足,另一个在于目前针对创业公司的相关代理鱼龙混杂。

“原本2万元就能办下来的事,有些代理公司偏偏要5万,这也是后来从朋友那里知道的。这家代理公司最开始告诉我,是可以申请高新技术认定的。拿了我的钱之后,告诉我不行。”一家成立于2014年的企业负责人说道。

据悉,北京市获得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公司达1万余家。嗅到这一块儿蛋糕的代理公司也是与日俱增,它们获利的方式,多半利用信息不对称,从创业者手上拿走高额利润。对于即将申请高新技术的企业,不仅要知晓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放弃拿钱就能办事的思维,同时也要擦亮眼睛,谨防市场中那些不靠谱的服务代理公司。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非一劳永逸

最近,有朋友咨询我说,企业前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去年开始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给企业降低了不少的负担,企业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但是今年以来,由于外部环境等问题,企业在一些指标上已经达不到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了。这种情况下是否还可以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待遇,一次认定有效期内终身优待呢?这种情况下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是否存在风险呢?

一劳永逸是很多人渴望的事情,在有些税费问题上也确实是这样处理的。但是很可惜,在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这个问题上,并不是如此。因为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文件第九条规定,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期间,可暂停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即使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只要企业经营中达不到减税和免税的条件,所缴纳的税率和非高新技术企业是一样的。如果存在漏缴不足的情况,被查出后还是要补缴的,而且还会严重影响企业的诚信记录和对外形象。

高新企业如果想在认定期内一直享受优惠政策,就应该努力使企业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和要求,如果达不到哟求,也应该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做到诚信经营。


清理“伪高新”,一点也不难

高新技术企业为何能屡屡造假呢?不断报道的造假企业,让我们大跌眼镜,对于局外人,百思不得其解,申报的要求如此之高、申报的环节也是如此之严谨。按照常理,不可能有造假的高新技术企业。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原因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由企业提供证明材料,然后由认定机构组织评审团审核。一般来说,只要材料符合申报条件,多数企业都能获得高新技术认证。高新技术企业造假,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造假,一些企业将买来的专利充数。相关部门在认定企业高新资质时,存在重报送资料不重核实现象。这样,这些企业形式上是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各项要求的。但是,本质上是传统企业。当然,笔者也发现,很多这类企业也在向真正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型,不断加大研发。

其实,清理“伪高新”,一点也不难。只须协同税务、科技等部门,对企业科技人员占比、研发经费占比、专利授权情况等进行细致核实,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强化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公开,打通各个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解决认定企业和审批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伪高新”将无处藏身!


高新技术企业存在企业所得税优惠交叉时如何选择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能享受的优惠就是企业所得税减免10%,减按15%征收,但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类型很多,当优惠政策存在交叉时,企业怎么选择或者能不能叠加享受税收优惠呢?给您列几条相关规定供您参考:

一、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

《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规定,“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国发[2007]39号文件所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

二、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和“两免三减半”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规定,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处于国发[2007]39号文件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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