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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2-26 23:00:11 买帖  | 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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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众仁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经验丰富、高水平的咨询顾问队伍,高质量的咨询团队使得咨询人员更能有效的把握客户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和关键点,确保为企业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更具实操性,最终为客户最大化的创造价值。

目前公司已协助多家中小企业完成科技项目咨询,项目累计获得知识产权过万件,获得政府政策扶持资金过亿元,在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及上市公司背后均有团队细致入微的服务作为科技支撑!

公司服务项目包括:

1.申报项目咨询

2.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服务

3.专利服务

4.软件著作权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的归集

研究开发费用: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所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费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

1、人员人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社保、住房公积金、伙食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离职补偿等)。出差费不计。

研发人员是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全年累计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全时工作人员,具体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注: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总职工人数的10%以上。企业财务、行政、销售、文员、后勤等与研发无关不能列入研发人员范围。

2、直接投入:直接投入是指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包括用于研究开发的原材料、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注:达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确认标准的支出不能一次性计入研发费用,要计提折旧或摊销。

研发用材料、水电燃料一般不要超过全年总耗用材料的10%。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折旧费用是指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注:对于研究开发项目和非研究开发项目共用的资产,折旧或摊销是否合理。

4、设计费用: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5、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计

6、无形资产摊销: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注:不得列入与研究开发项目无关的其他无形资产摊销(如财务软件摊销、生产用的软件、计入无形资产的土地等)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指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的项目成果为公司所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发生的费用应按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发生额的80%归集。

8、其他费用: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

开办费、广告和销售费用、非研发人员的差旅费、交际费、行政办公开支、生产用设备及大宗原材料采购等不能计入。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与评分标准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分标准: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专项审计报告)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1.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分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说明]

序号 指   标 分值
1 技术的先进程度 ≤8
2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8
3 知识产权数量 ≤8
4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6
5 (作为参考条件,最多加2分) 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 ≤2

(1)技术的先进程度A. 高 (7-8分) B. 较高(5-6分)C. 一般(3-4分) D. 较低(1-2分)E. 无 (0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A. 强 (7-8分) B. 较强(5-6分)C. 一般(3-4分) D. 较弱(1-2分)E. 无 (0分)

(3)知识产权数量A. 1项及以上 (Ⅰ类)(7-8分)B. 5项及以上 (Ⅱ类)(5-6分)C. 3~4项 (Ⅱ类)(3-4分)D. 1~2项 (Ⅱ类)(1-2分)E. 0项 (0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A. 有自主研发 (1-6分)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A. 是 (1-2分)B. 否 (0分)

(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摘要,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应提交只有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的承诺书;)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7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6-7个外观设计专利或者1-2个发明专利或者6-7个以上实用新型专利。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A. 转化能力强, ≥5项 (25-30分)

B. 转化能力较强,≥4项 (19-24分)

C. 转化能力一般,≥3项 (13-18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项 (7-12分)

E. 转化能力弱, ≥1项 (1-6分)

F. 转化能力无, 0项 (0分)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18个技术开发合同或者18个技术服务合同或者18个销售合同(分别针对不同产品)

3.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注:以上4个小项全部齐全后,才能拿到20分

4. 企业成长性指标 20分

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指标进行评价,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净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以上两个指标分别对照下表评价档次(ABCDEF)得出分值,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

注:总资产和销售每年是递增的,才能达到最高20分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非一劳永逸

最近,有朋友咨询我说,企业前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去年开始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给企业降低了不少的负担,企业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但是今年以来,由于外部环境等问题,企业在一些指标上已经达不到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了。这种情况下是否还可以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待遇,一次认定有效期内终身优待呢?这种情况下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是否存在风险呢?

一劳永逸是很多人渴望的事情,在有些税费问题上也确实是这样处理的。但是很可惜,在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这个问题上,并不是如此。因为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文件第九条规定,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期间,可暂停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即使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只要企业经营中达不到减税和免税的条件,所缴纳的税率和非高新技术企业是一样的。如果存在漏缴不足的情况,被查出后还是要补缴的,而且还会严重影响企业的诚信记录和对外形象。

高新企业如果想在认定期内一直享受优惠政策,就应该努力使企业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和要求,如果达不到哟求,也应该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做到诚信经营。


高新企业研发费用的归集要求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定,“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应针对研发费用下设专项专帐,并且要将研发费用列出名细帐,台帐并列入财务帐套中,做到报表,帐本与凭证的一致性。同时,《国税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也明文规定,对于企业没有研发费用单列,没有设立研发帐户,或是企业的研发机构与生产经营部分不分离的,研发费用完全是从生产费用剥离出来的企业,不能对研发费用准确、合理、分科目的核算与安排的,划分应用科目不清楚的,不能认定,若以认定通过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并取消资格。

从高新认定与审查的相关文件与政策可以看出,国家是重视研发法投入,同时也在积极的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的投入,并能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但是要求企业的研发费用核算更加的合法、合理、精细化、规范化,能科学的归集与整理研发费用,并绝对要与生产费用相分离。当然,同时也要符合会计准则、高新认定办法、财政文件、加计扣除等的不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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